3月7日,安陆法院城区法庭法官及时成功调解了一件因微信引发的肖像权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13年12月5日,河南省洛阳市小伙李某与安陆姑娘周某到安陆市某婚纱摄影预约拍摄婚纱照,在业务员赵某的推荐下,双方预定了一款4699元的婚纱套餐。事后业务员赵某邀请李某、周某一起合影留恋。当晚赵某在未经李某、周某同意的情况下,将三人合影的照片通过微信在朋友圈上公开,并附用语言文字对其所在的婚纱摄影进行广告宣传。李某发现后,心中很是委屈,与婚纱摄影进行多次交涉未果,遂以婚纱摄影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安陆法院,向法院请求某婚纱摄影退还摄影预约金4699元,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城区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到婚纱摄影处进行庭前调解。通过法官耐心说法析理,婚纱摄影负责人、多名业务员、主管明白了公民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以及业务员在业务范围内的行为对外造成损害的,应由工作单位承担责任的法律知识。李某、周某对业务员赵某的行为给予了谅解,也被法官积极化解矛盾司法为民的态度所感动。双方于是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婚纱摄影退还李某、周某摄影预约金4699元,赔偿精神损失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