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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企业闹纠纷 法官调解续“情缘”

来源: 民商事三审判团队 时间: 2017-04-26 18:25 点击量: 253

由于你们工作的细致、耐心、负责,让我感觉在安陆法院打官司是公正的。”嘉鱼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安陆法院民三团队承办法官如是说道。这虽是一起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但由于承办法官的“用心”、“用情”、“用法”,曾经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却握手言和,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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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安陆市某种禽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告嘉鱼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往来结算一直很是顺畅。但从2016年3月起,被告嘉鱼县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却一直拖欠原告方货款16.5549万元没有支付,原告多次电话或往返嘉鱼县催要下欠的款项,被告方以原告销售的有机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饲养的鱼产品大量死亡,损失惨重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原告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诉讼来院。

当承办法官将原告诉讼请求告知被告后,被告撂下一句话:我不管法院怎么判,反正没钱。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在仔细阅读卷宗后,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首先告知被告:其在使用原告提供的有机肥后,发现鱼产品受损的情况下,应及时对证据进行保全,或者是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损原因,为维权取证做准备。现在在诉讼中提出有质量问题,而无证据进行佐证,其主张是不能被法庭采信的,更不应该以不支付货款这种不诚信的行为进行对抗。俗话说“和气生财”,被告的行为不但伤了双方多年的情谊,也极大地损害了被告方自己的信誉。诚信才是双方信任合作的基石。

在承办法官多次苦口婆心的劝解下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被告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原告在看到被告的诚意后,也主动提出愿意放弃一部分下欠的货款,作为对被告的经济补偿。4月20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货款,双方因案件的圆满处理也再次成为了生意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