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9:30分,一辆 “为民、公正、廉洁”的移动巡回审判车开进了安陆市李店镇石井村,在村民的的旁观下,安陆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王某与被告司某、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案。这是该院“车载法庭”首次投入使用,石井村支部书记郭道坤高兴地说:“巡回审判车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即方便了老百姓诉询不便的问题,也有效方便乡村群众各类诉讼,村民再也不用打官司不便发愁了”。
“车载法庭”,就是流动的法庭,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诉求,法庭能够实现当场立案、当场审判、当场送达裁判文书等职能而打造出来的多功能的“移动”审判法庭。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把不动的法庭变成流动的法庭。今年12月,安陆法院斥资40余万元购置了移动法庭巡回审判车,在孝感市首创“车载法庭”。该车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四大功能于一体,车内设置有审判桌椅、电子公告牌、大型室外LED屏、审判法庭信息化系统等一系列设备。为保障全天候运行、特殊情况下执法,还专门装配了高功率照明摄像头系统、扩音设备等器材,是一个智能化、小型化、移动式的“科技巡回法庭”。
2014年9月24日,原告王某在安陆市德安中路行走,被司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撞伤(中型普通客车投有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9级伤残。开庭这天王某在李店镇石井村大女儿家养伤,仍行动不便,于是,巡回审判车开进了石井村。该案经“车载法庭”.调解,某财产保险公司5日内赔偿王某92000元。
1、“车载法庭”移动巡回审判车。

2、安陆法院“车载法庭”庭审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