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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法院量刑规范化示范庭规范有序

时间: 2014-01-02 10:51 点击量: 603

   

1月2日上午9时,安陆市刑事庭庭长陈小涛敲响法槌,宣布量刑规范化示范庭开庭。这是安陆法院落实湖北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首例案件。此时,数字化法庭开始运转,记录下庭审活动中每一个环节,并自动备份保存。
示范庭开庭审理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2013年8月29日9时45分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豫QCJ502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安陆市雷公镇长安村6组路段时,因采取措施不当,驾车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由被害人王义荣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王义荣和二轮摩托车上的乘坐人卢孟娇当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王义荣、卢孟娇符合头部损伤后导致急性脑功能障碍死亡;经交警部门勘察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负此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从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法庭宣判,整个程序规范有序。湖北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从2014年1月1日实施,刑事庭要求每件案件,都要按照量刑规范化示范庭每一个环节、节点操作,在数字化法庭审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庭审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