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店法庭利用微信即时通讯软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4日,原告安陆市辛榨乡周某到法院领取了37000兑现款,对法庭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调解表示非常满意。
被告杜某系江苏宿迁市人,杜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江苏宿迁市投的保险。2015年9月9日其驾驶机动车在安陆市辛榨福利院门前路段,将原告周某撞伤致残。开庭当天,由于双方有分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庭后,李猛庭长与双方当事人分别电话沟通多次,最后在电话里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一次性给付原告周某37000元。
调解成功了,可当事人天各一方,签调解协议出现了问题,被告杜某因长期在外跑长途,不方便到庭签字,被告保险公司也因到法庭的路途遥远不愿来法庭。当法庭了解到两被告都在使用微信后,李庭长提出在微信上对两被告进行相关询问,将当事人的最终意见确定下来,然后将调解笔录通过微信发给被告,被告将笔录打印出来签字后,再将签字笔录的照片发给李庭长。
就这样法官与当事人在相隔千里之外,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