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某与被告仰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现在开庭!”5月14日上午(星期六),安陆市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三审判团队法官,骑着摩托车行驶7公里,来到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卓湾一组被告仰某家巡回审判,该审判团队骑车下乡司法为民的做法在当地传为佳话。
2016年4月,正值农村小麦收割季节,被告仰某雇请同村邻居原告周某帮忙收割自家小麦,每天工钱180元。原告周某在做工过程中,不慎被收割机械夹伤手指,造成左手中指受伤。原告周某花费医疗费用9300余元。原、被告因赔偿费用不能达成一致,形成诉讼。
5月12日受案后,该审判团队考虑到当下正是农忙时节,为方便当事人,推出骑车下乡去办案的举措,决定利用休息时间巡回审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该审判团队在巡回审判严格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在调解阶段,法官通过采取“面对面”说理和“背靠背”调解的办法,释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经法官主持调解,达成被告仰某赔偿原告周某58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双方表示满意,达到了便民快捷高效、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安陆市是县级农业大市,案件当事人大部分来自基层乡村。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该审判团队立足自身审判实际,大胆推行骑车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院,走进乡村、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百姓心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搬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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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
1、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骑车办案途中。

2、巡回开庭现场情景。

3、主审法官与被告方及代理人正在做调解工作。

4、原告周某自动放弃下余3500元赔偿款,在协议上签字。

5、周某现场领取赔偿款的场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