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活跃着一支巾帼法官队伍。在法苑之花队伍里,女性院领导1名,中层女干部8名,一线女法官12名。
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法苑之花竞相绽放,她们是吃苦耐劳的“女汉子”。2016年至今,女法官共结案1272件,占全院结案数的33.6%,每名女法官平均结案106件。
敢碰硬的“办案标兵”
她先后被湖北省高院授予“全省好法官”、全省“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今年一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她叫赵咏梅,是安陆法院执行局局长。在同事眼里,她做事勤恳能干、做人低调沉稳;在当事人眼中,她办案雷厉风行、敢碰硬。
2012年3月,刘兄刘妹(亲兄妹)为共同出资4.2万元购买的三间两层房屋发生纠纷。安陆法院作出了房屋归刘兄所有,由刘兄给付刘妹房屋分割折价款19.7万元的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该案被执行人不讲法律和亲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赵咏梅查询刘兄夫妇名下包括注销账户在内的所有账户余额及交易流水,发现刘兄在收到判决书次日,将存款10万元转移到其儿子账户中。此案被执行人刘兄不但不履行应尽义务,极力躲避执行,甚至对抗执行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为打击刘兄的拒执行为,赵咏梅及时将搜集的有关犯罪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以刘兄涉嫌拒执犯罪报公安机关依法批捕。随后刘兄的儿子慑于法院执行工作的威严,主动找到法院代为履行了全部义务,刘兄也取得了刘妹的书面谅解,2016年3月刘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类似的“硬骨头”案件最终圆满解决的例子,在赵咏梅的执行案中数不胜数。2016年至今,她办理的案件中,被司法拘留13人,限制出境1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人,有力震慑了各种规避执行行为。有22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标的额达748万余元,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取得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品牌的“法庭标杆”
2015年她在李店法庭任庭长,李店法庭获得“全省示范法庭”称号;2016年她负责的城区法庭又获得“全省示范法庭”的称号,同事们说她是打造示范法庭的标杆。她就是安陆法院城区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审判长陈凌君。2016年,家事审判团队共办结各类案件299件,无一例改判或重审,无一例上诉或上访。
去年,陈凌君接手一件离婚案,当事双方一个起诉到市法院,坚决要求离婚,一个几次带被子住到城区法庭坚决不同意离婚。她不怕麻烦不 “省事”,亲自到派出所、民政局核实当事人信息,为办案顺利进行,她为一方当事人垫付100元车费,用真情打动当事人。经过她的一番努力,终于使双方当事人冷静的坐到一起,心平气和的解决了问题,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一年来,经她调解撤诉的案件达131件。
审判实践中,她不断推动案件裁判与社会管理的融合共进。为帮助建立法制文明校园,陈凌君与辖区内3所中学签订了《法制共建协议书》,每学期到校园讲授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为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她积极开展调研,出谋献策,提出司法建议。2016年,她举办校园法制讲座3次,发出司法建议书4份,受到学校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普遍赞扬。今年3月,她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在安陆市接官乡新龙村开设法律课堂,收到了良好效果。

讲奉献的“优秀党员”
她连续两年被雷公镇党委评为 “优秀党员”。她就是雷公法庭庭长陈芳,二十年如一日,她始终对办案“情有独钟”。
2016年12月20日,安陆市雷公镇柳林村7组村民易某爱人李某,到安陆市法院雷公法庭领到了最后2万元赔偿款,当她从干警口中得知前不久庭长陈芳的爱人在工地上从楼上摔下,陈芳庭长放下需要照顾的丈夫,为她追回赔偿款后,眼泪夺眶而出。
2016年5月22日,谢某为易某收割麦子时,易某不幸发生被收割机械绞伤的重大事故。易某随后到武汉同济医院治疗2个多月,用去医药费34万余元,最终右手手臂被全部切除。
后经过多方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谢某赔偿易某33万元的各项费用(含谢某垫付医疗费17万元)。谢某当场兑现14万元,下欠2万元由谢某出具欠条,雷公镇柳林村村委会担保,于2016年11月前付清的调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由于谢某夫妻外出打工,谢某没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11月2日,庭长陈芳的爱人不幸从8米高楼顶上摔下,在武汉同济住院,当时易某爱人李某多次打电话要求谢某履行下余欠款未果,遂向雷公法庭申请强制执行。陈芳听说此事后,马上安排自己的姐姐照顾丈夫,乘上了回安陆的班车。经陈芳与村委会协商,谢某的父亲支付了2万元。
陈芳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工作作风,一心扑在审判上,在当地传为美谈。2016年以来,雷公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75件、调撤率达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