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夫妻十年积怨,只因1500元经济帮助款,心生怨气。5月20日,安陆法院雷公法庭庭长陈芳将1500元帮助款亲手交给姚某时,法官一次倾情谈心终于解开深藏在他心中十年的心结,姚某表示:“是我误解了法律,误会了法庭,我接受离婚判决”。
2004年6月,雷公镇柏桥村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为由,向安陆法院雷公法庭起诉,请求与姚某离婚。当年,由于姚某一直在浙江打工,法庭依法公告送达,同年12月10日,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予樊某与姚某离婚,樊某给付姚某经济帮助1500元。在提到姚某现在的家庭情况时,李某情绪异常激动:“今天是我父亲的祭日,现在我孤身一人。法院没有给我送达任何东西,你们怎么能判决离婚,不解释清楚,我就到上面讨说法。”
在与姚某沟通中,法官一方面阐明什么是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并结合案件进行具体讲解,让姚某明白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并无错误。另一方面,针对李某思想上的疙瘩,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鼓励他走出离婚的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从上午11点20分到下午5点40分,长达6个多小时的谈心,两位法官没有吃中午饭。看到法官辛勤的工作,听到办案法官诚恳的解释,姚某的情绪也慢慢平静下来。开始向法官敞开心扉,1979年,姚某出生六个月其父母先后逝世,随伯父生活,2002年12月,到樊家做上门女婿。诉说自己离婚后家庭生活的困境,说到动情之处,几次落下泪来。了解姚某的情况后,陈庭长驱车20余公里,来到姚某住地孛畈镇东庙村六组,将樊某1500元经济帮助款送到其家中,并将姚某的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建议给予姚某低保。法庭的做法,姚某非常感激,并表示息诉罢访,一起涉诉上访案就这样彻底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