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之交,正是农忙之时。村农们往往容易为一些小纠纷而引发矛盾,甚至大动干戈,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了化干戈为玉帛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湖北省安陆市法院烟店法庭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办,积极参入社会管理,把矛盾消灭在初始状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5月26日8点,烟店法庭庭长熊小宝和法庭3名干警便出发到偏远的烟店镇万桥村。现场调处了一起因放秧水而引起侵权案件。上午10时,熊小宝向该村王书记了解了纠纷的情况。法庭在通过纠纷回放,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现场组织原告费某、被告夏某进行开庭,到村委会矛盾调处中心,现场调解,通过法官一遍又一遍的给双方当事人讲道理、讲法律、讲人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图片1夏某挖沟放水.2费某见状阻止.3开庭现场.4到村委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5双方握手言和.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