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9点,安陆法院副院长刘博洁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安陆工商局局长陆文杰出庭应诉,与案件原告湖北白涢某公司对簿公堂。这是安陆法院司法改革启动以来,组建以审判长负责制的审判团队后,审理的首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同时也是该院司改后,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第一案。
2015年8月3日,安陆工商局以原告利用互联网对商品生产者经营情况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对原告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0元上交国库。原告认为工商局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而诉请法院予以撤销。
庭审中,针对这一行政纠纷,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原、被告双方围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原、被告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庭审程序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并敲响了休庭的法槌。
这一行政案件的审理,标志着安陆法院领导办案已进入常态化。据了解,安陆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根据安陆法院《审判长选任实施方案》和《审判团队组建实施方案》的要求,院长、分管副院长等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领导都要开庭审案树典范。目前,该院的相关院领导根据审判团队受理的案件情况,自主选择了适合自身专长的审判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