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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时间: 2012-03-22 09:07 点击量: 295
                                           安陆市人民法院院长  刘学刚

    安陆具有银杏之乡、足球之乡、漫画之乡的美称。近年来,安陆经济不断发展,我院在党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不断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不断探索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为安陆社会和谐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探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我院从少年审判入手,通过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圆桌少年审判、法制巡讲团、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等方式,促进未成年人守法行为的养成。同时做好未成年帮教工作,在学校、社区、街道、办事区设立少年维权岗,建立未成年人跟踪档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二是探索大调解工作方法。在矛盾多元化、社会法制化、信息化、民众监督参与多元化的今天,整合司法资源显得尤为突出。我院把调解的理念和手段贯穿于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主动参入由政法委牵头,司法、公安、民政等18个部门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第三方调解等有机融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探索不稳定信息、案件分级预警机制。信访案件往往是社会矛盾复杂化、尖锐化的反映,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是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我院将案件风险评估防控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全部工作环节,形成衔接紧密的系统性工作机制。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社会福利、药品安全”等方面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相关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贯彻好减缓免交诉讼费、指定辩护人等政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探索执行工作机制。执行工作是法院的生命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搞好了,人民群众满意了,社会就和谐了。我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保证执行到位。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将执行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不断消化积案,逐步化解执行难,开展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受到好评。

    五是探索陪审员工作新思路。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工作的参与者,也是监督者,他们来自群众,是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发挥陪审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建立起包括人民陪审员在内的“两代表四员”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效果良好。

    六是探索实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白皮书”制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往往容易激发矛盾,影响社会和谐。我院自觉保证原、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拓展主动参与社会创新管理的形式,成效明显。 

    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着举定轻重的作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探索,立足实际,革故鼎新,不断强化审判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使我们生活的社会更稳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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