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
安陆市人民法院编 2016年8月2日
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安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四项举措擦亮立案窗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止,该院共立案各类案件4193件,其中当场立案3933件,当场立案率达93.8%。
一是借新闻媒体平台,加大登记制宣传。为了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立案登记制度,该院通过新浪网报、湖北日报、孝感日报、安陆市电视台和安陆法院外网等媒体,进行立案登记制宣传,造声势,营氛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该院共向上述新闻媒体推送关于立案登记宣传信息稿件26篇。
二是按登记制要求,解决立案难问题。该院充分认识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周密实施,加强责任追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今年1至8月,该院民商事案件收案1923件,同比上升17.39%。其中,行政案件同比上升9.66%,刑事自诉案件同比上升9.88%。
三是强立案大厅功能,服务当事人诉讼。该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专区。专辟等候区、法官会见室、立案调解室、判后答疑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律师申诉信访接待室、休息室、数据录入室等。实行一对一接待,一对一听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司法服务。2015年以来,接待群众3万余人次,办理立案审查7000余件,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四是建速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数量骤增的严峻形势,该院在人员分类定岗改革过程中,设置立案审判团队,配备一名入额法官和一名审判辅助人员,专门负责简易案件的审理,确保小额简易程序案件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结案、当日执行。同时,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案件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和速裁。今年来,速裁案件95件,其中调解成功93件,不仅大大缩短了结案周期,也有效缓解了其他审判团队的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