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安陆法院雷公法庭干警到辖区王义贞镇同兴村回访,该村七组76岁高龄村民张道芳,紧紧拉住庭长陈芳的手不住地道谢:“感谢法庭,感谢政府,为我孙女执行到了11年的抚养费”。今年以来,雷公法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到群众中去办案,执结各类案件8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93年12月徐某与柳某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1995年生育一女,一直随柳某生活,婚后徐某因家庭琐事与柳某发生争吵,于2000年2月离家后至今未归,2002年1月,徐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徐某与柳某离婚,女孩由柳某抚养,成人后随父随母由其自选,徐某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小孩抚养费500元,至其满18周岁止。
离婚后,因徐某长年在外打工,无法确定准确地址,法庭法官多次执行,徐某支付1500元后,更杳无音讯,执行程序一度中止。
今年1月20日,新任庭长陈芳向王义贞镇分管政法的领导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并与梅花村郭远忠书记联系,到派出所备案,先后4次向到徐某所住的王义贞镇梅花村三组,与徐某的3家邻居拉家常,和其6位亲朋好友打电话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24日,法庭通过其邻居陈某,得知徐某28日回家的信息后,立即恢复执行。在法庭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1月28日,张道芳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徐某一次性给付其女儿抚养费2000元,当场兑现,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