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安陆法院在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视频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通过“三个沟通”和“四个一”的管理机制,强化参审陪审责任,有力提升了人民陪审工作质效。2008年至2012年,该院共陪审案件6890件,案件陪审率由68%上升到98%,陪审案件的调撤率由87%上升到97%。特别是近三年来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4760件案件,无一件上诉、上访,无一件改判,缠诉,案件审理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个沟通”的保障机制:即一是增进与地方人大的沟通。人大的关注和支持是落实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保障。该院将人民陪审工作作为向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汇报的重要内容,借助人大代表视察、人大常委会建议和督办等方式,破解陪审工作中的突出难题。与市人大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通知》,通过争取协调,市人大将人民陪审工作纳入其日常监督范围,协助法院加强对参审情况的监督管理,明确要求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每年要保证人民陪审员至少有15个工作日参加法院学习、陪审活动,对消极怠慢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增进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争取其单位对陪审工作的了解与支持,消除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后顾之忧”。制定了《陪审工作协调联系办法》,建立院党组成员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定期和人民陪审员单位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人民陪审员参审安排与其本职工作任务冲突时,及时与其所在单位联系,协调争取人民陪审员按时参审。三是增进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各种活动,加强对陪审制度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将人民陪审员参审预约时间由过去提前3天变为提前一周,并同时预约所在单位,让人民陪审员和其所在单位尽早了解参审时间,合理安排本职工作,缓解工陪矛盾。
“四个一”的管理考核机制:即一册,有关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法规、文件等汇编成册,人手一本;一档,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将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件,陪审案件数量、类型,年终考核结果、陪审表现等内容建档;一评,每年组织一次人民陪审员考评,考核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态度、案件质量。一报,就是每年年终将人民陪审员的考核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人民陪审员本人和所在单位通报。这一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