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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雷公法庭假日执行受赞扬

时间: 2013-11-19 09:39 点击量: 926

   

(张全辉报道)11月16日下午4时,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经理魏细才在电话中,对安陆法院雷公法庭庭长陈芳激动地说:“没想到你们法庭能放弃休息时间,给我们挽回了20万元的经济损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被告袁某在承包经营安陆市金运石材有限公司时,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分别于2011年11月27日、2012年3月15日与原告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袁某购买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制砂机、振动筛各一台,总价值420000元。支付部分货款后,下欠200000元货款未付。后经原告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被告袁某未按时支付下欠货款,遂形成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袁某自愿以其在原告处所购买的振动筛、制砂机设备折价退还给原告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所退设备由原告上海巍立路桥设备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前自行到被告设备所在地(雷公镇大安村)提运,被告协助原告进行拆卸。


16日一大早,雷公法庭庭长陈芳就与院执行局、法警队一起制定现场拆迁预案,以确保安全顺利的拆运设备。因碎石场周边道路、环境比较复杂,法庭反复向切割设备的工作人员、吊车司机及在场人员强调要注意安全。原定二个小时拆运完的设备,因拖运车辆太长无法开到设备安装处进行装运,导致拆运工作停止下来。于是,法庭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紧急协商,决定另行请车进行转运。在法庭的现场督办和协调下,至15时30分,历经8个小时的拆割、吊运、转运和托运,本案的拆运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