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与伍某(女)是结婚多年的夫妻,1999年1月20日生育女儿。2007年,伍某在孝感市康复医院住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13年8月26日,孝感市康复医院再次诊断方某为精神分裂症。2008年10月,方某将孩子带到武汉,基本断绝了伍某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方某在外生活期间,患有胃病、高血压等疾病,无固定居所,生活困难。方某为此几次起诉离婚,法院为维护家庭稳定,驳回方某的诉讼请求。2014年7月,方某再次以夫妻关系不能改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女儿由方某抚养。
安陆法院城区法庭熊法官承办这起难办的离婚案,还未开庭时,方某年迈父亲来法庭下跪,跪求熊法官把方某离婚给判了,伍某的几个姐姐也来到法庭吵闹,如熊法官将婚姻判离了,就将伍某这个精神病人交法庭或放任社会流浪。隔三差五地到熊法官办公室里吵闹。对此,熊法官几次到安陆市李店镇方某的家中与方某父亲沟通,多次找伍某80多岁的母亲谈家常,一时稳定了双方的激烈情绪。
开庭审理时,方某大量举证其患有多种疾病,在外打工,还要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夫妻分居多年的事实,并自购了不少婚姻法方面的书籍,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依据,几次站起来高声激扬,情绪十分激动。伍某80多岁的母亲则愤慨言词:伍某是与方某结婚后才患的精神病,现在其自身难保,还要照料一个已出嫁的精神病女儿,离婚可以,但要方某给付伍某今后抚养费20万元。因双方各执一词,当庭未能调解结案。
责任心较强的熊法官没有将案件以判决不准离婚结案了事,而是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讲明方某在外生活的不易,道明伍某今后生活的艰难,为了孩子成人、成才,为了伍某弱势状况有所保障,双方均多为对方考虑。方某抚养孩子也替伍某尽了责任,伍某应予以体谅;伍某身体有病,母亲年事已高,方某也要有爱心,尽可能地给与援助。最终,双方以方某给付伍某5万元紧急帮助款达成离婚协议,平息了这起难缠难办的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