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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
推荐人:民一庭 赵文起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案头常伴的除了法典和卷宗,总需要一些能照进法律精神深处的文字。刘星先生的《西窗法雨》便是这样一本特别的书,它以温润的笔触推开西方法律文化的窗棂,让法治的理性之光与人文的细雨交织成篇。书中没有晦涩的条文解读,而是通过苏格拉底的审判、辛普森案的证据博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宪政伏笔等百余个法律故事,引领读者在历史与现实的褶皱里触摸法律的温度,也让我对司法工作有了更深层的思考。
在“情理法”的张力中锚定法治的坐标。书中关于“善良违法”的讨论令人印象深刻。苏格拉底拒绝逃亡饮下毒酒,只因“破坏法律就是破坏正义的基础”;美国妇女为给丈夫治病投药,法官在定罪时却援引“个人良知高于恶法”的法理。书中这一个个关于法律条文与朴素正义的碰撞,让我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究,如何在合法性和合理性之间找到那个“让人心安”的平衡点,既守护法律的威严,又引起人性的共鸣。
以人文情怀浇筑法治的精神基座。读《西窗法雨》,最动人的是字里行间对“人”的珍视,无论是强调“法律不能强迫人做道德的圣人”,还是讨论“死刑存废”对生命权的敬畏,都在提醒我们:法律的终极目标不是惩罚,而是守护人的尊严和价值。在法院工作中,这种人文关怀体现在每个细节里:为哭泣的当事人递上一张纸巾,为文化程度低的当事人通俗解释法律术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等等,司法的温度在于真正把“人”放在心中——对受害者,给予修复创伤的力量;对犯错者,保留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公众,传达公平正义的信念。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西窗法雨》教会我们: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法条的机械推砌,而是公平正义的共舞,是规则之治与人心之治的交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正义的执着、对人性的悲悯,让司法的光芒照亮更多人心中的公平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