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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理情理均兼顾 倾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 民一庭 时间: 2021-11-16 09:23 点击量: 614

1110日,安陆法院民一庭法官情理并举,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01111日,李某受某装卸公司(简称“甲公司”)雇请,为某粮食公司(简称“乙公司”)某处仓库从事出库准备工作,拆除仓库门上的塑料油布。李某站在梯上扯油布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先后被送往安陆、武汉各大医院救治,共住院75天,期间共花费医药费近16万余元,药费均由甲公司垫付。出院后,李某家属多次与甲、乙两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后续医药费及赔偿损失,因协商未果,李某诉讼到法院,请求判令两公司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9678.32元。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情,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熊小宝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查阅,在初步掌握纠纷事实、争论焦点的基础上,以双方存在的法律关系为切入点,耐心、细心指出了双方的对错得失、是非曲直,缓解了当事人之间敏感、紧张的情绪,让当事人感受到了调解的公平公正,引导当事人调整各自的心态,促使当事人省时、省心化解矛盾。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甲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7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