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孩子上学报名就差最后一步,请您一定要帮帮忙!”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纠纷案,承办法官用“云端调解+即时送达”的加速度,为孩子的异地求学路扫清法律障碍。
户籍难题牵出抚养权变更诉求
2025年5月,原告母亲詹某起诉被告杨某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当初,双方离婚时约定婚生女由父亲杨某抚养,但随着孩子进入青春期,父女沟通出现障碍。孩子主动联系母亲希望随其在四川读书生活,而分配公办初中的入学报名在即,孩子的户籍迁移却成为“拦路虎”——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抚养权需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但杨某因照顾重病母亲无法离开老家。故此,詹某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云端调解融化父亲心结
承办法官陈凌君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原告在外地,来回奔波不便,当即决定启动在线调解程序。“不是不愿意放手,是怕孩子这一走,父女情分就淡了。”调解中,法官敏锐地捕捉到杨某的担忧。
法官耐心向杨某详细释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变更抚养关系后,您依然可以经常探望孩子。”经过反复劝导,杨某终于消除顾虑,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的当天,法官立即制作法律文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将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方便其尽快办理迁户籍手续。结案不结事,为保障孩子顺利入学,承办法官全程跟踪进展。几天后,当孩子的学籍材料顺利提交时,杨某专门打来感谢电话:“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办好,孩子终于能赶上报名了!”
承办法官陈凌君始终认为,每个案件背后都是鲜活的人生,我们多做一点,当事人就能少走很多弯路。案件不分大小,安陆法院将继续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强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