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万元执行款已经全部到账,诚挚感谢安陆法院为民做主、‘雪中送炭’!”近日,申请人刘某将一面写有“高效执行暖人心,公正执法扬正气”的锦旗送到了安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窗口,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这起历时5年、涉及多地财产线索的复杂执行案件,最终通过法院“交叉执行”机制与严厉的拒执罪打击手段顺利执行完毕,一举为申请人全额追回拖欠的项目工程款1105万元,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
这起执行案件源于汉川市2019年的某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因工程款合同结算等问题两次对簿公堂,分别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及判决,确认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利息共计2200余万元。因乙公司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义务,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因债权转让并经债权人刘某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刘某为案件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乙公司以“经营困难”“资产查封”为由拖延履行,甚至通过转移资产、隐匿账户等方式规避执行,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陷入僵局,剩余执行标的1105万元长期不能执行到位。面对被执行人的“软抵抗”,申请人多次向执行法院反映情况,案件却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面临“终本”风险。
“不能让胜诉当事人沦为‘法律白条’的受害者!”2025年初,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统筹考虑执行力量、执行成本、便于执行等因素,针对包括本案在内一批长期未结、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创新启动了“交叉执行”机制——由中院统一调配全市执行力量,将案件指定我院执行,安陆法院随即组成执行专班“接棒”办理。
安陆法院接收本案后,立即启动“三查”机制:一是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进行“地毯式”排查;二是赴被执行企业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实地走访,向周边商户、员工了解企业真实运营状况;三是联动税务、市场监管部门,调取企业纳税记录、股权变更信息,深挖财产转移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专班在多日排查中终于发现关键线索:乙公司在执行期间向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及相关人员累计转账近4000余万元;乙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然频繁大额购买理财产品及高额保险。
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执行专班依法固定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妨碍执行的全部证据后,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启动拒执罪刑事追责程序。2025年6月,安陆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执行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法人代表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刑事追责与强制执行的双重作用彻底击碎了该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侥幸心理,其于7月23日主动到院请求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支付1105万元,了结双方存在多年的债务纠纷。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对被执行人表示谅解。7月30日,1105万元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并由法院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兑付,这起拖延5年的“骨头案”终于画上句号。
“1105万元执行款的到位,不仅解了我和工人们的燃眉之急,更让我们看到了司法公正的力量。”申请人刘某感慨道。该案的成功执结,是安陆法院以“交叉执行+刑事惩戒”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为以后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执行工作不仅是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维护司法权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安陆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手段,强化部门协同,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为安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