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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亲兄弟之间的恩怨就这样化解了

时间: 2015-09-22 16:47 点击量: 2791


大陈和小陈系亲弟兄,住所毗邻,大陈从事饲料买卖生意,小陈则开了家洗车店。前几年两家因琐事争执未能化解,两家是怨气积心,互不往来。今年,大陈将货车停在自家门前,可能紧挨小陈洗车客户的车子,双方言语不和发生矛盾。大陈的亲戚前去帮架,此时,小陈的媳妇从家里出来看到此情,拿起洗车专用的高压水枪误伤了大陈,导致大陈眼睛构成轻伤,构成九级伤残。

 

旧恨未化,又添新仇。此事愁坏了大陈小陈的母亲,难为了家族的亲戚们,几经调处无果,大陈遂将小陈媳妇告到派出所。因大陈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对小陈媳妇实施刑事拘留。本案系亲弟兄之间的纠纷,只要双方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就可以从轻处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说理,告知双方接受调解,争取从轻处罚但仍未见成效,导致小陈媳妇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此案目前在上诉中。大陈面对此结果并不服,再次将小陈媳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民事赔偿部分的损失。

 

承办法官接手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细致阅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案卷材料,和大陈起诉民事赔偿部分的事实理由,详订案件操作计划,决定从交心谈心入手,再按程序进行送达等程序性措施。单独谈心时,大陈说出几年前两家的恩怨并指责小陈媳妇对其下狠手;小陈则诉说大陈前几年经常对其家庭不讲理,并表示两家不是亲兄弟而是仇人,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一次的谈话失败未难倒承办法官。第二次承办法官专门安排一天时间再次分别接待大陈和小陈,上午说情谈法到午时,下午接着交流谈心到傍晚,承办法官的敬业精神还是感化了大陈和小陈,触动了大陈、小陈心中的兄弟情结。大陈对赔偿数额让了步,由原来要求赔偿16万元降到了10万元,虽然小陈还不能接受,但承办法官看到了案件有调解希望,再次调整工作日程和工作计划,趁热打铁,翌日又一次组织调解。几番“亲兄弟同胞情,同母乳连根亲”;“自家人不言两家话,家里人的家丑不外扬”的话语感化了双方,大陈、小陈不免心潮澎湃,眼泪不停的打转,双方均意识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道理,最终以6.5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小陈拿到大陈出具的谅解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鞠躬,走时一句肺腑之言:“没想到,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刑事部分未能解决的事,在城区法庭一个女法官的手里却迎刃而解。” 


“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在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里,当事人都是懂法讲道理的。只要法官用心办案,用情办案,在不同当事人面前,尽倾不同方法,真心对待,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就会打开心结、化解矛盾、止定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