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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行政诉讼案和解撤诉率逾90%

时间: 2014-12-10 09:20 点击量: 667

安陆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巧用行政协调机制化解官民矛盾积极与行政机关和相对人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截止12月8日该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6和解撤诉91件,和解撤诉率达94.79%


该院注重做好诉前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协调工作对一些影响较大、情况复杂的行政纠纷案件,行政审判人员做到提前介入。今年该庭受理安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某御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由于涉案标的大,涉及农民工300余人。立案前行政审判人员一方面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另一方面疏导、平缓当事人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并充分利用立案、送达等准备工作对当事人及时进行适当的行政诉讼指导促成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谅解,达成和解协议。


安陆法院还充分发挥法官在协调机制中的主导作用注意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对症下药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11月,该院审理了一起规划行政许可案件。原告刘某等四人认为紧邻的安陆市某中学教学楼危房改建工程侵害了其通风采光等权益,将批准规划许可的某城乡规划局告上法庭。由于教学楼改建工程已经基本施工完成,为防止出现公共资源浪费,该庭进行了大量的案外协调工作,采取上门沟通,最终引导原告方和某中学达成和解协议,由第三人对原告补偿12万余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