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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店法庭“四心”助力“最美乡村”建设

来源: 烟店法庭 时间: 2019-08-08 09:07 点击量: 773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根基,为保障最基层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多年来,烟店人民法庭干警积极工作,勇于探索,认真总结,用“四心”助力“最美乡村”建设,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群众舒心。

用心调解

 在农村,纠纷产生的原因更多是情理与法理的博弈。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无论诉求支持与否,冰冷冷的一纸判决买单的是村里的“人情味”。为此,烟店法庭在致力于营造农村法治环境、依法审理涉农案件的同时,用心探索,注重在情理法中寻找结合点,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充分包容和尊重当事人意愿,妥善化解农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多年来,烟店法庭审判团队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中,实现办案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的目标。今年以来,烟店法庭案件调撤率已达77.63%。通过用心调解,为辖区的安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细心普法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目前农村的法治建设现状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还比较薄弱。“重人治、轻法治,重关系、轻规则,重信访、轻法律”的现象依然突出。这已然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绊脚石。

烟店法庭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倡导“法治、平安、和谐”的理念,增强村民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民主法治乡镇建设。一是“因时制宜”,在重大节日等特定时间节点进行相应主题法治宣传;二是“因地制宜”,结合辖区乡风民俗和旅游小镇的特色,进行法治文化宣传。三是“因人制宜”,充分考虑农村人的认知能力和法治意识,进行法律常识宣传;四是“因案制宜”,以案说法,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对不同案件当事人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烟店法庭还特别注重丰富法庭法治文化建设,利用通俗易懂的漫画法治文化墙,走道法治宣传牌等进行全方位的法治宣传。通过耐心细致的普法工作,为辖区的群众法律素质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贴心服务

如果说,层峦叠嶂、雄伟挺拔的白兆山,古色古香、环境优美的烟店镇让你眼前一亮的话,那么烟店法庭干警奔走在辖区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的身影更能让你心里一暖。烟店法庭下辖4个乡镇,偏远的村庄到法庭有好几十公里,有的没有直达的公共汽车。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烟店法庭在另外3个乡镇设立的法官工作室不定期地“下乡问诊”和开展巡回审判。真正实现了把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今年烟店法庭审判团队在法官工作室接访和开展巡回审判达20余场次。基层人民法庭不仅承担着乡镇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还肩负着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的重任。面对每一位来法庭咨询“家长里短”的村民,烟店法庭干警都耐心倾听,细致分析,认真讲解,做到“多说一句话,不让当事人跑二趟”,让每一位来访的群众都能“满面愁容地来,如释重负地去”。同时,烟店法庭还积极主动开展诉前调解,避免“近亲近邻”因“家长里短”而对簿公堂,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通过贴心服务,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真心参与

人民法庭身处基层,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的作用也日益突出。烟店法庭扎根于基层,置于人民群众之中,在保障辖区社会安定团结、辖区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烟店法庭全体干警积极参与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平安创建。一是把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为自己业务的指导思想,把法庭的审判职能作为参与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过化解纠纷、解决矛盾,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纠纷,遏制违法,制止犯罪,增进和谐。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化解已出现的综治纠纷,有效化解了烟店镇板石桥牧羊犬扰民纠纷,高铁修建引发的拆迁补偿纠纷,李湾村触电损害赔偿纠纷等。三是积极参与烟店镇的“夜间巡逻”和“平安早市”等系列活动。法庭干警每月至少4次参与到烟店镇组织的“夜间巡逻”和“平安早市”活动,用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来保障乡村平安,守卫百姓幸福。通过真心参与到综治工作中去,为辖区的平安创建添砖加瓦。

美丽的乡村风景让人记得住乡愁,而文明的乡风和群众的安泰幸福才能守得住乡情。坐落在中国最美乡镇——烟店镇的烟店人民法庭,用“四心”助力最美乡镇建设,甘做守卫乡土幸福的卫士,为辖区宁静和谐撑起了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