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张仕明,身份证号:420982197003285237,住址:湖北省安陆市棠棣镇张陈村,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1032号,执行标的:50525元。
2、被执行人甘家振,身份证号:420982198706055272,住址:湖北省安陆市裳棣镇联合村,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1034号,执行标的:45000元。
3、被执行人王明洋,身份证号:420982199707276733,住址:湖北省安陆市王义贞镇,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866号,执行标的:14000元。
4、被执行人汪洋,身份证号:420982198207101457,住址: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徐岗村,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48号,执行标的:30000元。
5、被执行人白赛赛,身份证号:411424198608026652,住址:河南省柘城县陈青集镇大杨村汪庄中组,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76号,执行标的:40000元。
6、被执行人李汉祖,身份证号:420982197910185635,住址:湖北省安陆市金秋大道凯旋城18栋二单元,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36号,执行标的:2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