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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不当言论引侵权 法官线上调解获点赞

来源: 民一庭 时间: 2020-04-27 09:11 点击量: 853

近日,安陆法院民二庭袁以俊法官加入一个名为“青春共聚,电影爱好者”微信群,以特别的方式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获得一致好评。

李某、吴某、顾某三人系同事关系,均在安陆市某电影院工作。2019年12月26日,顾某因工作矛盾在三人均加入的微信免费观影群发出“李某和吴某有不当关系,亲眼见到两人在办公室有暧昧行为”的信息。信息发出后,公司同事议论纷纷,吴某的家庭也发生了矛盾。2020年1月18日,李某和吴某以顾某侵害名誉权为由诉至安陆法院,请求判决顾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判决顾某赔偿李某、吴某精神损失费各6000元。

新年伊始,疫情突至,案件不得不中止审理。庭审虽没有如期进行,但线上调解并未停止。袁法官多次通过电话或微信与顾某联系沟通,向其讲解微信群等网络领域属于公共场合,并非法外之地,发布他人隐私等有损他人形象和名誉的言论会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顾某最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向李某、吴某诚恳赔礼道歉,希望李某、吴某予以谅解。袁法官亦多次与李某、吴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联系,阐明三方均系年轻人,响应新时代道德风尚,文明网络语言,是每一个年轻人的责任。

在原、被告双方确认的“青春共聚,电影爱好者”微信群向李某、吴某书面赔礼道歉并保留三天以上(致歉内容系经本院审核);李某、吴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矛盾纠纷。

次日,当事人签收了调解书,顾某如期履行了自己的调解承诺,袁法官在微信群里监督了顾某对李某、吴某微信赔礼道歉的经过,并邀请李某、吴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加入该群,进行现场见证。微信群内一百多位会员也受到了一次现场法律教育,纷纷为袁法官的尽责行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