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甘家振,身份证号:420982198706055272,住址:湖北省安陆市裳棣镇联合村5组,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1034号,执行标的:45000元。
2、被执行人廖小青,身份证号:42060519740112101X,住址:湖北省安陆市烟店镇红叶山庄院内,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735号,执行标的:20000元。
3、被执行人王明洋,身份证号:420982199707276733,住址:湖北省安陆市王义贞镇,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866号,执行标的:14000元。
4、被执行人庹加林,身份证号:422225196707297211,住址: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文昌路文昌小区,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893号,执行标的:75762.43元。
5、被执行人叶家斌,身份证号:420982196611116432,住址: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张畈村五组,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15号,执行标的:98350元。
6、被执行人李汉祖,身份证号:420982197910185635,住址:湖北省安陆市金秋大道凯旋城18栋二单元101室,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36号,执行标的:26000元。
7、被执行人白赛赛,身份证号:411424198608026652,住址:河南省柘城县陈青集镇大杨村汪庄中组020号,执行案号:(2020)鄂0982执976号,执行标的: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