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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松懈 执行工作进行时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0-02-28 09:37 点击量: 393

疫情发生后,安陆法院根据上级要求,迅速进行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远程视频等信息化手段,保障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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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好战“疫”保平安

    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安陆法院执行局党员干警12人勇担使命,“变身”为驻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队队员,连续20多天下沉防疫一线,开展卡点检查、入户排查、进村宣传,联防联控、精准施策,确保所在村、所在社区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2、电话微信促执行

柴某与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付某偿还柴某借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5月7日,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从2018年7月开始,付某每月还款1万元,直至付清之日止。截止2020年1月21日,被执行人付某已付款18.5万元。2月16日,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付某传唤到法院,遂电话联系付某。在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他,虽然当前是疫情防控时期,但也必须按和解协议履行2月份的还款义务,如逾期履行,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月19日,付某通过微信告知执行法官,现在是非常时期,能否延迟还款计划?执行法官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了申请执行柴某,柴某表示理解,同意被执行人延期履行。没想到的是,付某却在2月26日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承诺在一周内将1万元打入法院指定的账户,并诚恳地说:“看到你们都在防疫一线值班值守,我这个时候应积极配合法院,想办法还钱,不添乱。”

3、视频连线促和谐

  “特殊时期,法院让我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非常感谢。”申请人刘某在网络视频连线中,神情也难掩激动。

刘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双方离婚,张某每年支付给孩子各种费用1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后因张某未按时支付2019年度相关费用,刘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张某在支付宝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有存款。执行法官随即将张某支付宝上的余额进行了冻结。2月20日,刘某打来电话:“非常时期,家中需要钱用,法院能否将12000元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当即联系张某,张某也表示,法院冻结了其支付宝账户,最近有急用,在双方和解的基础上,能不能解封其银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协商和解。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刘某与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于2月23日付6000元,3月23日付6000元。现张某已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将6000元打到了刘某指定的账户上,法院也将张某冻结的账户予以了解封,该案得以圆满隔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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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冻结划拨促执结

 “您好,我是安陆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您在我院申请执行的案件,现我院已执行到位,案款已通过网银兑付给您,请注意查收。”疫情防控期间,安陆法院线上执行不停歇。2月17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平台成功扣划案款17767.50元,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中铁局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安陆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中铁局集团某工程有限公司未如期给付赔偿款17767.50元,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公司账户查询,该公司账户上有存款,于是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将足额案款扣划到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执行款到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王某,随后,便是开头的一幕。

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安陆法院及时转换执行工作方式,借助信息化力量,竭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14日以来,该院通过移动执行APP、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当事人15人次;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发起线上网络查控15次,冻结、扣划款项2.2万元,查封房产1套,结案2件,和解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