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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首审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 刑事庭 时间: 2019-10-23 10:40 点击量: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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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由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被告人潘某某、被告人周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潘某某持气枪捕杀幼年的野生鸟类20只,分别为小白鹭、苍鹭、绿鹰,经安陆市林业局出具的涉案鸟类价值意见,核定涉案的野生鸟类价值共计1万元。被告人周某在非法狩猎期间,使用粘网进行狩猎,共捕获野生鸟类9只,分别为布谷鸟、乌鸦、普通夜莺、卢鵐,经安陆市林业局出具的涉案鸟类价值意见,核定涉案的野生鸟类价值共计4400元。

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对自己破坏野生动物动物资源的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同时愿意赔偿因非法猎捕鸟类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受损应承担的生态赔偿费用,并在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鸟类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鸟类资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安陆法院将坚持以案说法,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为守护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