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受理陈显发申请安陆市林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需要在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拟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一家首选及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孝感市范围内)作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安陆市林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陆市林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安陆市棠棣镇金泉村,法定代表人鄢明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加工、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已编入(2023)年度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加入孝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会员。
2.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应当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派驻参与本案的履职人数不得少于4人,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事务工作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能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的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及破产管理人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参与破产重整及强制清算等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负责人及派出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
5.获选后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
6.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及自愿接受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
7、孝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荐表。
四、选任方式
本院决定采用从自愿报名的机构及人员中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8时。有意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机构应向安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鉴定室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樊勇 电话 :0712-5252283
邮寄地址:湖北省安陆市解放大道东路38号安陆市人民法院
六、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需提供资料一式三份(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特此公告!
安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