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店法庭 胡柏松
近日,安陆法院李店法庭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诉讼代理人被承办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由衷地感慨:“这是我执业以来在外地法庭办案最受感动的一次,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尽心负责精神和对当事人倾情关怀的态度,是我从事法律生涯以来头一遭,令我终身难忘。”
原告陈某与被告淳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陈某系襄阳宜城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某系湖北省宜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淳某系安陆市李店镇人。2008年5月12日双方登记结婚,2008年10月21日生育女儿,女儿一直随原告父母生活。因婚前认识时间较短便结婚,婚后两人关系一直不正常,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分居已达两年之久,互不尽夫妻义务,原告遂以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讼来院。
开庭审理时,被告在外地工作不能出庭诉讼,未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其参加诉讼,但其亲属来了几十人,庭前在法庭外面阻拦原告,为难原告;开庭时被告亲属作为旁听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几次指责原告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经法庭制止后,仍对原告“冷眼相对”,庭后,被告亲属阻难原告,甚至让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离开法庭,原告诉讼代理人面对这种情形心有余悸。十分感慨:“乡下案件真难办,人身安全都受了影响。”面对此势,李店法庭干警一边做被告方工作,一边安排车辆将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送到安全地点,原告诉讼代理人感谢万分。
案件是开庭审理了,如何裁判却是承办法官心头的一道埂:“被告本人不到庭,心里到底如何想?婚姻态度怎样?都一无所知;仅凭被告亲属的对立情绪,如裁判不准确,势必会引起不稳定因素。”如果“图省事、避矛盾,反正原告是第一次起诉,被告又不到庭,判决不离婚,不为错案,完全可以敷衍了事”,也可以为了“帮助本地人,不对自己生矛盾、找麻烦”,但承办法官胡学鹏是一名军转干部,凭着军人的钢铁本色,法官的公正之气,暗下决心,不深入调查研究,绝不轻易对案件下结论。于是,几次到被告家中与被告亲属聊天,讲明法律对婚姻方面的规定,说清婚姻家庭关系的情和理,道清人与人之间要以情礼为重,摒弃赌气、争斗的陋习。一席入情至理的话语,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被告亲属真切表示,再不为难原告,一切听从法庭的裁决,并将被告的联系方式给了承办法官。
有了被告的联系方式之后,承办法官几乎每天有空就与被告电话联系,讲清“感情要你情我愿,既然原告死心塌地要离婚,捆着、绑着,对双方都是一种折磨,都是一种损耗”,几天之后,被告来电表明同意离婚并对孩子抚养及财产问题谈了自己的想法,经与原告沟通,最终原、被告意思一致,案件顺利调解了。
电话联系原告诉讼代理人时,其根本不信案件能够调解解决,尤其是被告亲属那么的对抗,案件怎也不能调解。
在领取法律调解文书时,这位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庭院走了几圈,他说要把李店法庭的点点滴滴印在自己心上,回去之后向同行们介绍李店法庭的好人文、好气象、好风貌,并将其在李店法庭的所见所闻介绍给当地法院,借鉴李店法庭经验成果,把他们那里的法庭也建设像李店法庭一样标准规范。最后,这位诉讼代理人还深情地说:“我要给你们的院长发微博,让你们的领导好好表扬你们。”临别时,他一定要请法庭干警为其在法庭审判大楼前留影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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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宜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汪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