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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会很严重!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1-01-27 09:07 点击量: 658

近日,周某与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郭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安陆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月和3月,郭某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周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半年内归还。因其承诺期满未还成讼。安陆法院判决郭某偿还周某借款8万元,因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期履行债务。但郭某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报告其财产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询,查明郭某名下有K5U6XX宝马牌小轿车一辆,准备对该车辆采取扣押强制措施。但郭某称该车辆已被他人扣留用于抵债,导致该车辆未能实际扣押。随后,郭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更换联系方式和住址,躲避执行。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安陆法院将郭某纳入了失信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对外发布悬赏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郭某的财产线索。2020年7月,安陆法院得到举报线索,郭某将其名下某小区的房产出售给了他人,执行法官迅速进行了核实。经查,郭某于2019年1月通过中介将其名下的房屋以3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他人,但未向周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认为郭某有能力而未履行债务,将该线索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2020年8月,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郭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法院主持下,郭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法官说法:

法律的威严是不容亵渎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以此案告诫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做诚信之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