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李诗,身份证号:42060619871116403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柿铺东社区,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02号,执行标的:66937元。
2、被执行人李梦兰,身份证号:42098219861029674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护国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04号,执行标的:12000元。
3、被执行人刘智勇,身份证号:42220119691101005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书院街永建巷,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57号,执行标的:90000元。
4、被执行人荣大军,身份证号:42222519580413323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红石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59号,执行标的:75000元。
5、被执行人余伯维,身份证号:422225196301041419,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洑水镇居委会,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70号,执行标的:100000元。
6、被执行人刘瑛,身份证号:42222519651031003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陨路,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73号,执行标的:600000元。
7、被执行人吴中荣,身份证号:42098219620105645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王台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209号,执行标的:671031.58元。
8、被执行人盛德美,身份证号:42098219660220601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209号,执行标的:671031.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