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肖正荣,身份证号:42098219680416601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507号,执行标的:66000元。
2、被执行人艾刚刚,身份证号:42098219851014015X,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中山街,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192号,执行标的:102300元。
3、被执行人黄三清,身份证号:42098219670510321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李店镇茶堰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43号,执行标的:89476元。
4、被执行人汪平,身份证号:42098219700806101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南城办事处四里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682号,执行标的:61600元。
5、被执行人吴焱华,身份证号:42220119620316111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丹阳办事处文化东路,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1243号,执行标的:1400000元。
6、被执行人潘平,身份证号:42092319670317249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胡金店镇潘榨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执字第00002号,执行标的:1402975元。
7、被执行人潘德远,身份证号:420923198610172474,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胡金店镇潘榨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执字第00002号,执行标的:1402975元。
8、被执行人殷彬彬,身份证号:420982199007106450,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王畈村,执行案号:(2017)鄂0982执880号,执行标的:35763元。
9、被执行人金磊磊,身份证号:42098219891215063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何岗村,执行案号:(2018)鄂0982执525号,执行标的:131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