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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和解 保障民生利和谐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1-04-21 16:53 点击量: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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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安陆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24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代表刘某等人为安陆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了“不忘初心执法为民”的锦旗。“锦旗虽小,但代表了我们的心意,也是我们对你们工作的认可。”刘某由衷地说道。

2016年8月,刘某等24人应聘到某公司工作,但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不为刘某、夏某等人办理社会保险。2019年1月,某公司因停产辞退了刘某等24人,未按规定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刘某等24人向安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7月作出了裁决书,裁决该公司应支付刘某等24人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等合计626023.15元。因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等24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2021年2月,刘某等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该系列案人数众多,且涉及劳动工人切身利益,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迅速查询被执行人某公司的财产情况。因该公司已停产,账户上没有银行存款。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公司没有运行,没有经营收入。目前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准备复工复厂,但也面临着启动资金的困难。公司已制定初步复工复产计划,另一方面准备出租部分厂房,一方面股东自筹一部分资金,但无力一次性支付626023.15元的涉案款项。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势必导致该企业无法复工复产。

执行法官将该公司的现状及时反馈给了当事人,又带领刘某等人到该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多次沟通,执行法官提出在不影响公司复工复厂的情况下,先用公司厂房租金收入分期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了执行法官提出的执行方案,并达成了书面的和解协议。该公司按照和解协议,支付了第一笔案款15万元,刘某等24人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