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刚刚给你们执行指挥中心提供刘某的情况,你们不到3个小时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该案执行到位了,真是兵贵神速啊!”7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领到3万余元兑现款时,握着安陆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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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安陆市城东新村的李某为烟店镇董桥村的刘某家安装了铝合金电动门7幅,计款41000元,李某多次找刘某催要此款,刘某付款10000元后,以各种理由拒付。 法院判决刘某向李某支付欠款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以申请执行人李某安装的电动门有质量问题为由,拒不签收法律文书,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此后,刘某拒接执行法官电话,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没有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相关财产线索,于是又向刘某的亲属分别送达了报告财产令及拘留决定书,对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刘某扬言:法院怎么搞都行,钱我是坚决不付的。因刘某故意躲避执行,此案一直没有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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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早上8点,法院指挥中心接到李某电话,声称刘某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鄂k60xxx小轿车从烟店董桥村方向安陆市区驶来。“时间紧迫,不能错失良机!”执行法官在分析了刘某可能途径的路线及时间后,制定了在途中拦截刘某车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行动方案,即刻带领法警出发,准备在途中予以拦截,8.20分,在河西大桥处,执行法官发觉刘某驾驶的车辆与执行车辆擦身而过,因早上是上班时间,大桥处人员比较密集,为避免意外发生,执行法官在调转车头后,一直尾随在刘某车后,待到人员稀疏处,执行法官瞅准时机,将刘某的车辆予以了拦截,望着突然出现在车辆前的执行人员,刘某无奈的叹了口气,马上与家人联系,兑现了3万余元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