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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解婚姻千千结

来源: 易秋霞 时间: 2019-04-12 16:14 点击量: 506

接连两日的狂风暴雨过后,天气格外的清静。4月9日8点16分,我早早来到办公室,打开电脑浏览今天的工作日程,此时,接官乡李冲村的杨某给我发来短信:“易法官,文书我已收到,这次虽然法院没有判决我离婚,但您动之以情的思想工作,化解了我的心结!”

2015年上半年,杨某与盛某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1月25日登记结婚,2017年6月12日生育一男孩,现随盛某父母一起生活。婚后杨某在娘家生活,盛某在外务工,半年后杨某前往盛某工作处一起生活四个月,之后杨某怀孕回家安胎,孩子出生后杨某在家照顾孩子,盛某继续在外务工。杨某认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盛某动手打骂原告,给杨某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2月13日,我受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盛某离婚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完庭后,我反复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对原告说:“你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若要离婚,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我又对不愿离婚的被告做思想工作:“你既然不要离婚,你就不能动手打骂原告,希望你远离家庭暴力。”经多次反复调解,原被告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3月27日,我作出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书。写下寄语:“你们的婚姻固然有些琐事矛盾,但你们两个人都是成熟的成年人,有责任心的。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希望你们重归于好,也相信你们的孩子必然能在你们双方的共同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双方当事人看后非常感动,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每一个家事法官来说,家事纠纷是她们每天必须面对的课题,不仅背负法律所赋予的责任,还背负着道德、伦理、情感的重担,我们静静倾听当事人的哭诉,耐心疏导当事人的心理,有时候还要忍受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无理的谩骂,给当事人一点时间进行发泄,对案件处理会更有利,也许处理的结果不能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如愿,但我们给予当事人的,却是司法的温度,从而让他们理解法院的判决,输赢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