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当申请执行人岳镇萍拿到6万元兑现款时,激动地握着安陆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张涛的手,连声表示“感谢”。至此,一起原本希望渺茫的“死案”终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申请执行人岳镇萍与被执行人乐道忠民间借贷一案,债务人乐道忠被判决应偿还岳镇萍借款75000元。2011年5月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乐道忠和其妻均去向不明,又查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案暂无法执行,陷入僵局。
尔后,该院执行局和申请执行人一起,到公安局、房产管理部门、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去向,以及房产、存款等财产线索,终于查出被执行人有住房一套登记在其妻名下。该局立即做出裁定书,查封了该住房。查封期间,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处理该房产,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告知要保留对方最低生活住房,暂不能处理该房产。
2013年3月20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局反映查封的房产已过户,被执行人的妻弟搬进了住房,双方发生了争执。经查证属实,2013年1月10日房管部门擅自将查封的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对于房管局的违法行为,执行局没有简单地进行处罚,而是给房管部门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让其与被执行方联系,督促其履行判决义务。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迫使被执行人“浮出水面”主动找申请执行人和解,申请人也表示愿意放弃15000元债权不再追索。
近年来,安陆法院执行局面对“执行难”问题,变困难和压力为动力,主动出击,能动执行,多方联动,穷尽执行措施,让12件“人难找、财产难寻、案难执”的“死案”起死回生,扭转了执行工作被动局面,受到当事人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