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王小泳,身份证号:420982196908042331,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赵棚镇梅畈村,执行案号:(2015)鄂安陆民执字第00064号,执行标的:20000元。
2、被执行人郑家涛,身份证号:422203197705173238,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金秋南路,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520号,执行标的:450000元。
3、被执行人严小琴,身份证号:42092319790614006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金秋南路,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520号,执行标的:450000元。
4、被执行人卢永斌,身份证号:420982198011251912,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接官乡沈湾村,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498号,执行标的:90000元。
5、被执行人郑燕青,身份证号:420982198504244315,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巡店镇牌坊村,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1032号,执行标的:30000元。
6、被执行人李卫国,身份证号:422225196206110017,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文昌路,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101号,执行标的:70000元。
7、被执行人何庆军,身份证号:422225197504165213,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棠棣镇董湾村,执行案号:(2019)鄂0982执99号,执行标的:198110元。
8、被执行人张石生,身份证号:422203196808050076,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汉丹路,执行案号:(2012)鄂安陆民执字第00023号,执行标的:2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