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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破产案件审理 助企业涅槃重生

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21-01-13 09:02 点击量: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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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安陆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民二庭庭长袁以俊、副庭长徐斌与孝感市多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胡思左经理、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胡涛主任、刘少云律师等集中商议安陆市中澳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澳包装)破产清算一案阶段性工作报告内容,并安排部署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工作。这是安陆法院针对中澳包装破产清算一案与破产管理人联合召开的第三次会议。

会上,刘少云解读了关于中澳包装破产清算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之三。张斌、袁以俊、徐斌一一详细询问、核实了中澳包装的经营亏损、对外投资、职工债权、金融债权以及公司与股东个人、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等内容。双方特别就本案破产清算转重整中投资方的资质、信誉和能力以及投资方与中澳包装签订的框架型协议的可行性、效益性进行了讨论,商议合适可行的整体收购及重整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中澳包装资产价值及债权清偿力。

张斌强调,

一是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破产审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安陆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在职工安置、矛盾化解、政策扶持等方面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

三是要加强破产审判规范管理,高度重视程序问题,依法高效审理好破产案件;

四是要严格落实《安陆市应对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2020年以来,安陆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精神,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正向激励职能,共受理4件破产案件,党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督办会议,了解并督促案件进展,解决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谋划助力破产企业脱困重生。目前已审结安陆市东观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其余3件均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完成阶段性工作,力争达到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