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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法庭搬到被告家

时间: 2016-05-20 08:39 点击量: 486

 

  “原告周某与被告仰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现在开庭!”514日上午,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三审判团队法官,骑着摩托车行驶7公里,来到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卓湾一组被告仰某家开展巡回审判。


    20164月,正值农村小麦收割季节,被告仰某雇请同村邻居原告周某帮忙收割自家小麦,每天工钱180元。原告周某在做工过程中不慎被收割机械夹伤手指,造成左手中指受伤,花费医疗费9300余元。原、被告因赔偿费用不能达成一致,形成诉讼。


    512日受理案件后,为方便当事人,审判团队骑车下乡,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巡回审理案件。在调解阶段,法官通过采取面对面说理和背靠背调解的办法,释法析理。经调解,达成被告仰某赔偿原告周某5800元的调解协议,周某自动放弃下余3500元。仰某当场兑现,双方表示满意。巡回审判达到了便民快捷高效、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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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骑车办案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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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开庭现场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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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审法官做被告方及代理人的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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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现场领取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