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宋志平,身份证号:4222021976****3451,住址:安陆市德安南路电源公司北隔壁(小碗香),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226号,执行标的:35391元。
2.被执行人张家庚,身份证号:4209821992****001X,住址: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陨路65号 ,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228号,执行标的:8997774.5元。
3.被执行人吴卫明,身份证号:4201231972****0011,住址:武汉市黄陂区蔡店街石龙社区蔡店街114号 ,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245号,执行标的:80000元。
4.被执行人江永涛 ,身份证号:4209821975****5610,住址:安陆市木梓乡新店村4组,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284号,执行标的:13209元。
5.被执行人钟赵玉,身份证号:4205831980****1012,住址:湖北省枝江市百里洲镇刘徐路1号,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301号,执行标的:1347974元。
6.被执行人章建文,身份证号:4222251966****0010,住址: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儒学路27号 ,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160号,执行标的:7137.5元。
7.被执行人程琳,身份证号:4209821979****0054,住址: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报恩寺西巷10号一单元201室 ,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1247号,执行标的:5337795元。
8.被执行人董军明,身份证号:4222031967****3818,住址:安陆市碧涢东路,执行案号:(2021)鄂0982执762号,执行标的:1516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