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2016-12-05 09:26 点击量: 3896

卓亚洲、刘俊武、高爱玲、舒慧、蔡红波: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市支行与被执行人卓亚洲、刘俊武、高爱玲、舒慧、蔡红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鄂0982执6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卓亚洲偿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6878.01元、利息3008.26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12年6月24日起计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利率按照合同利率加收50%计算);被执行人刘俊武、高爱玲、舒慧、蔡红波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