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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审判 :“学会说话”也是法官的一门必修课

时间: 2016-05-20 08:49 点击量: 578



      (杨立波)  有一天,在食堂吃早餐,两个同事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也许玩笑过火,让一位女同事很生气,但她仍然以玩笑的口气责怪道:“你这人说话真没营养”。虽然是吵嘴,但这句话听起来并不刺耳,反而很有趣。尤其在吃早餐这个语言环境下,一语双关,既教训了对方,又不伤害同事的感情,还有一种忍俊不禁的幽默。 我觉得这位女同事就很会说话,如果换成“你这人说话真没教养”,虽然“营养”与“教养”仅一字之差,其结果却有云泥之别。

        说话如同吃菜,色香味俱佳的食物不仅令人食欲旺盛,也是营养丰富的,人吃了身体健康,而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则不仅没有营养,人吃了还会伤害健康,甚至中毒致命。同样,“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充满正能量给人以心里愉悦、感动、积极向上的力量的话语,也是有营养的,让人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反之,讽刺、挖苦、粗俗、庸俗之类的话不仅没有营养,相反还有毒有害,伤害人的感情,造成人际关系紧张。

        日本的一个博士对水做了一个独特的试验。水在即将结冰的瞬间,在显微镜下会出现结晶花。这个博士试着观察在各种外在条件下,结晶花的变化。首先,对着一杯水喊“你很美”“我爱你”,水就形成了美丽的结晶。相反地,对着另一杯同样的水喊“你很丑”“我很你”之类的话,它的结晶的形状就全都是凌乱而破碎的了。让水听悦耳和伤心的音乐,其实验结果同样如此。

        没有感情没有灵性的水,尚且爱听动听的音乐和话语,何况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呢?威廉.詹姆斯说:“人性中最深切的禀质,是被人赏识的渴望”,林肯也说:每一个人都喜欢人家的赞美。会说话的人一开口说话就能让人如沐春风,心生欢喜,也会让一个正在生气的人破涕为笑,转嗔为喜,相反不会说话的人,一开口就让人心生厌恶。

        相传,一次纪晓岚为一个朋友的老母祝寿,当即作诗一首,劈头第一句就说:“这个老娘不是人”,四座宾客都吓了一大跳,纪晓岚却不慌不忙,又念道:“九天仙女下凡尘”,大家松了一口气,鼓掌叫好。纪晓岚又念下去:“生个儿子会做贼”,宴会主人脸上勃然变色,四座咋舌,不敢言语,哪知纪晓岚又从容地说:“偷得蟠桃献娘亲”,众人开颜,欢笑举杯。

        笔者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每天与当事人打交道,发现一个规律:会说话的法官其办案质效很高,能巧妙地让对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迅速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不会说话的法官常常如“抱薪救火”,非但不能缓解矛盾,相反还会“引火烧身”,将矛盾转移到法官身上,让案件打上难以解开的死结。可见,除了过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之外,“学会说话”也是法官的一门必修课。

        如何修好这门日常必修课?

        首先,要察言。俗话说,“出门开天色,进门看脸色”,一般而言,当事人都是抱着一肚子委屈和火气到法院来的,这时,法官接待对当事人就要头脑冷静,善于察言观色,通过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把椅子等肢体语言,稳定当事人情绪,消除彼此之间隔阂,通过察言观色,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为案件顺利审理奠定良好的感情基础。

        其次,要听言。学会说话先要学会倾听,当事人无论哪一方,都是抱着满肚子委屈来到法院的,都希望法官听取其诉说。这时,法官首先应该耐心倾听,让当事人把想要说的话尽可能说完。也许,当事人的话说完了,牢骚发完了,气就消了一大半,剩下的工作就好办多了。反之,粗暴地打断当事人发言,斥责其“无理取闹”等等,都无异于火上浇油,激化矛盾。倾听,实际上体现的是法官的职业修养,是对当事人的尊重,法官尊重当事人,当事人就会信赖法官,对法律增加信心。

        第三,要慎言。法官必须约束自己的言行,“法官不介入争论”这应成为法官遵循的戒律不仅要慎言,以使自己处于一个客观、超脱的地位,在庭审中,让当事人说话法官听,用“理性的剃刀”剔除多余的废话。正如英国培根大法官曾指出:“听证时的耐心和庄重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功,而一名说话太多的法官就好比是一只胡敲乱响的铜钹。”

        最后,要善言。在庭外,法官要随乡入俗,多学习民间方言俚语,成语典故,以语言的魅力感染当事人,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比如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劝和时,以“天上下雨地下流,两口子吵架不记仇”,“同船过渡百年修”等方言俚语,让当事人珍惜夫妻感情,破镜重圆;对邻里纠纷当事人,以“六尺巷”的典故,劝解当事人“以和为贵,礼让为先”从而妥善化解邻里纠纷。

        总之,法官学会说话是一门语言艺术,更是一门道德修养课,学会说话首先要学会做人,道德修养够了,境界高了,说出来的话自然就合乎礼仪规范,当事人自然就爱听,办案水平就自然会提高。(作者单位 安陆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