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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李店法庭庭长赵咏梅被全省法院系统评为好“法官

时间: 2010-01-15 14:46 点击量: 1560
    在湖北全省法院系统“当法官好,当好法官”主题实践活动中,安陆市人民法院李店法庭庭长赵咏梅被评为“好法官”。李店法庭辖李店、陈店两个乡镇,共有54个村一个社区一个居委会,人口6万余人,而法庭仅4人,其中2名女同志,办案任务繁重。 

   作为孝感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基层女庭长,赵咏梅深感肩上的压力,决心干出个样子来,证明女庭长照样能干出好成绩。李店法庭每年审理的案件80%以上都是婚姻家庭案件,其次是各种纠纷,如债务纠纷、宅基地纠纷等。以前审理这些案件感到很复杂,尤其是难缠,通过充分的学习和锻炼,赵咏梅处理起这些案件感到得心应手,并感受到,在审理这些案件中,只有努力让自己做到心有真知、胸怀真情、躬身力行,才能做农民的贴心法官。 

    离婚总是有原因的,法官是否当机立断,一锤定音,就需要三思而后行了。刘某诉被告邬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那天,被告邬某领着女儿、手捧鲜花来到法庭等候妻子。刘某来后,把邬某送的鲜花狠狠地扔在地上,坚决要求离婚。而邬某抛出四个字:“我不同意!”然后用刀砍伤自己的手和腿。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赵庭长一边制止,一边组织干警迅速将其送到医院救治。为什么双方会有如此大的分歧?看来,找出真正的原因才能判断是否该离婚。被告住院期间,她多次去看望、与其交谈,了解情况,又到他们家及村组调查。为了找到刘某,她先后五次在晚上跑几十里山路到她的家里等她,与被告交心谈心,以姐妹相称,但是,任她付出怎样的努力,刘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一声不吭。赵咏梅努力说服自己,要慎重不能草率。最后,她的诚心和执着打动了刘某,刘某说出了心里话。其实,刘某要离婚并非夫妻感情破裂,而是顾面子,不愿承认婆媳关系紧张。找到了问题的症结,离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夫妻又重归于好。事后不久,邬某和妻子一起专程到法庭,感谢法庭挽救了他们的家庭。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现实中谁赡养谁不赡养,不是法官一人说了算。杨某是位70高龄的老人,因无子女,将杨兰养大成人。杨兰成家立业后,对老人十分吝啬,致使老人生活艰难。虽经村委会多次调解仍无效,老人愤然将杨兰告上法庭。望着老人颤巍巍的身影,听着老人的欲哭无泪的申诉,赵咏梅和全庭干警都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法庭迅速立案,马上找到杨兰,严厉告诫她不赡养老人,就是违法。杨兰百般推说自己经济条件不好。赵咏梅进一步做工作:“我们每个人都要老,到时都要有人养,有人照顾。”杨兰仍不为所动。 

    赵咏梅与村干部商量,决定现场公开开庭。开庭那天,所有的村干部、同村的村民都来了。庭审还没有正式开始,杨兰就偷偷找到赵咏梅,连连说:“我错了!我错了!我今后要好好赡养老人!好好照顾老人!为孩子们树立榜样。”并当场拿出200元递给老人,表示以后每月将给老人不低于200元零用钱,老人每天与她们全家同吃同住,如有违犯,坚决认罚。该案审结后,赵咏梅举一反三,主动和镇政府取得联系,在镇集市就老人赡养问题进行了一次法律讲座,受教育群众达到两百多人,受到当地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欢迎。 

    在农村,一棵小树、一条小路、甚至一堵矮墙就都有可能成为械斗的导火索。李店镇长严村农民严斯伦,因房屋改建与其侄子严志刚发生矛盾,前者一定要将院墙北移20厘米,后者以死相拼坚决不让,虽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仍互不相让。 

    案子起诉到法庭后,赵咏梅及时到两家了解情况,给他们讲解法律,谈邻里关系的重要。赵咏梅说:按照法律我现在就可以判决,但大家今后还要相处。双方根本就不听,严斯伦说,我是长辈,要他让20厘米方便我,这根本就不过分,他竟不给面子,老子今天绝不饶他!而严志刚说,侵占我的宅基地,天皇老子我也不干!一场不动武不能解决问题的架式着实让人担心。见此情景,赵咏梅和庭里的同志没有与他们争辩,而是借来工具,和村干部一起现场勘查、钉桩、划线,并拿出100元钱请人挖出一条界线兼水沟。还在大吵大闹的原告严志刚见此情景,连忙向赵咏梅拱手作揖:“算了!算了!赵庭长,为了我们的事,你一个女同志,亲自动手不说,还要花钱?我不告了,还不行吗?!”被告严斯伦也急忙向赵咏梅摆手:“赵庭长,你说咋办就咋办吧!作为长辈,我先让三分!你说,我听你的!”原打算打一架定胜负的两家人,由于赵咏梅的身体力行,最后顺利达成和解。后来,他们邻里关系也变得亲热起来。现在,他们逢人都要说赵庭长的好。 

    农村外出打工的人很多,少数被执行人就借此逃避执行,想一跑了之。对此种恶劣行为,赵咏梅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执行。彭某欠安陆信用联社本息8500多元,法院在2007年判决生效后,就一直找不到人。今年4月,彭某回乡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通知法庭后,法庭很轻松地让其还清了全部欠款。近三年来,通过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共执行生效案件11件,追回欠款8万多元。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她将法庭每名干警的联系方式用制成名片分发、或是用宣传牌张贴,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很方便地找到他们;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开庭,赵咏梅在另一个乡镇陈店乡设立巡回审判庭,每年有大约一半的案件是在巡回审判庭或案件现场开庭审理的。 

    为了帮助困难的当事人,她主动与乡政府、乡民政、卫生院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联系,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帮助当事人争取低保或救助。近三年来,赵咏梅先后帮助15个困难当事人争取到了农村低保,帮助3个家庭实现了司法救助。 

    为了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她主动与两个乡的党委政府联系,平均每年在两个乡镇开展法律讲座20多次,开展法律宣传30多次,积极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开展的各种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受到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好评。 

    赵咏梅对案件追求真知,对农民兄弟付出真情,审理案件躬身而行的行为,得到了农民兄弟的肯定,也带来了一些“烦恼”,有时上街买菜,有人将菜塞进她的菜篮子坚决不收钱;有时到村组办事,有人硬拉她到家里去吃饭。有一次,一位老大娘为了感谢赵庭长挽救了她儿子的婚姻,执意要送她鸡蛋,听说法院有纪律,不吃、不拿当事人的,就偷偷地将鸡蛋送到她办公室的抽屉内,等她从武汉学习回来时,鸡蛋早坏了,害得她到处找老大娘付鸡蛋钱。 

    参加工作十一年来,赵咏梅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从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也从没有因为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在李店工作的五年中,赵咏梅共办理了400多件案件,无一件上访,无一件被改判、发回重审。2006年李店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法庭”;2005年赵咏梅被评为“孝感市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她又被评为“湖北省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出席孝感市第四次党代会,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佳女法官”,同年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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