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执行人郑文国,身份证号:4209821968****0030,住址:湖北省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河西小区蒿桥1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418号,执行标的:14600.00元。
2.被执行人许小双,身份证号:4209821965****2815,住址:安陆市陈店乡中桥村7-2,执行案号:(2022)鄂09执103号,执行标的:101150.00元。
3.被执行人余咏峰,身份证号:4209821968****2836,住址:安陆市府城办事处汉丹北路369号2幢二单元604室,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278号,执行标的:459062.50元。
4.被执行人杨灿,身份证号:4209821993****1931,住址:安陆市接官乡新龙村2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100号,执行标的:20150.00元。
5.被执行人邹亚玲,身份证号:4222031976****6025,住址: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3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恢25号,执行标的:140000.00元。
6.被执行人魏涛,身份证号:4209821979****6035,住址: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3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恢25号,执行标的:140000.00元。
7.被执行人刘威,身份证号:4209211989****3031,住址:安陆市东城时庙村345号,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148号,执行标的:80900.00元。
8.被执行人崔福义,身份证号:4209821970****233X,住址:湖北省安陆市赵棚镇崔沟村8组,执行案号:(2022)鄂0982执95号,执行标的:912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