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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早、严、常”三字经,筑牢拒腐防变长城

时间: 2016-08-13 08:39 点击量: 1669

 



      --安陆市法院监督执纪出实招、求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法纪分开。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今年以来,安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院党组领导与支持下,念好“早、严、常”三字经,即紧扣“早”字,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紧扣“严”字,形成廉政建设高压态势;紧扣“常”字,健全长效监督新机制。通过紧紧把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的第一道关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使全院党员干警不忘初心,远离红线,自觉维护党的权威、执行党的纪律,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一、紧扣“早”字,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当前,我们身处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如何引领党员干警把握正确方向,坚守高尚信仰,把法治信仰的旗帜舒展在内心深处,用忠诚、干净、担当书写人生历程,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占领思想阵地,搭建舆论平台,实现思想建设“早”宣传。

走进安陆法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该院政工、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受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宣传橱窗。打开该院网站,每周头条都有该院部门工作例会、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查阅该院各支部建立的学习群网,每逢重大节假日,子女参军、升学等期间,纪检监察部门推送的廉政提醒标语一目了然。这是该院充分利用自媒体优势,搭建思想建设新平台、主动占领党员干警思想教育新阵地。同时,该院积极推进文化项目建设,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2013年以来,该院通过公开征集、评选法院精神、审判执行理念,展示该院干警的价值追求,以法治文化、名人启示录为主题,开辟了图文并茂的法院文化长廊,建立了廉政文化教育中心。今年,该院针对新形势下文化建设需要,继续推进文化项目建设,对院庭进行绿化改造,建设法官干警体能训练中心等,让亮点更亮,特色更新,营造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

2、把握形势变化,抓住关键环节,实现人员思想“早”教育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院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先导力作用”,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精气神”。采取党组成员带头“导学”、邀请专家辅导“深学”、典型示范“引学”、支部组织“促学”,细化内容“自学”等方式,抓好思想整顿,强化理想信念。利用春季整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的优势,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党组书记陈志坚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伯熙传达学习了各级党委、纪委从严治党的文件、通报,并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国反腐形势进行了归纳、分析,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红线不可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2月19日,邀请安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邓治安给全体干警上了一堂《做“三观端正”的干部》的政治教育课,邓副校长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为人要有品德,做事要有质量、立业要有品格、生活要有品味,进一步拧紧了党员干部思想行动“总开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利观、幸福观。5月上旬,深入开展了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主题狠抓学习教育常态化,在落实学习制度上取得新成效。一方面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督促各支部书记带头组织活动、带头讲党课,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成立全院学习教育督查小组,利用每月“党员固定学习日”,每周末支部学习会议等时机,对全院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准则》《条例》情况展开检查。对学习记录不认真、学习笔记内容不全的党员,现场提出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补记完整。对不按时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支部书记不能说明合理工作去向的,予以通报批评。

3、树立模范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实现先进苗子“早”培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去年以来,该院注重抓好身边典型的培育、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了模范人物早发现、早培养,凝聚司法正能量的生动局面。一方面,利用“七一”建党95周年之际,大力表彰在“两学一做”和学习黄志丽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另一方面,该院针对人员结构中复转军人较多的特点,利用召开庆“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之际,通报表彰了胡柏松、董志新等五名“离队不忘本、转业不转志、退役不褪色”的优秀复转军人。同时,每周在安陆法院外网“头条栏目”表扬由各审判团队、各庭室推选的好人好事。通过捕捉广大党员干警的闪光点,宣扬他们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模范执行党的纪律的先进事迹,积极为先进典型的成长搭建舞台,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和发挥作用的空间。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弘扬了正能量,推动了法院整体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紧扣“严”字,形成廉政建设高压态势

随着司法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但个别未入额的法官,人员分类定岗后个别干警难免会出现思想上波动,如何有效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激发其工作热情?如何加强对法官干警八小时外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确保廉政司法真正落地生根?为此,该院针对司法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实现长效监督机制新途径。

1、针对司法改革特点,盯住风险点,扭住廉政风险严控不放松。

6月8日,该院召开首批39名入额法官座谈会,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从注重修心、注重修德、注重修知、注重修能等四个方面,引导法官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谨记司法为民的思想。同日,该院召开审判、执行人员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座谈会,通过观看湖北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伯熙分析归纳了法院系统近几年发生的几起腐败案件的共性,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法官等重点领域或关键岗位的风险点,对照党章、《准则》《条例》认真查找自身不足,自觉抵制诱惑侵蚀,守住职业操守。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坚从算好人生“三本帐”(个人、家庭、社会),念好人生“三慎经”(慎初、慎微、慎独),心存“三颗心”(感恩、知足、敬畏),强调各审判、执行团队的负责人要带头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明的纪律管住所管辖团队内的法官干警,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努力打造一支有信仰、守纪律,作风过硬的审判执行队伍。该院充分发挥案件预警机制的作用,建立完善信访、网络举报中心。2015年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明确了实施监督责任的部门及个人,确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今年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受理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线索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加大了对信访举报、网络举报案件的调查、核实、查处力度,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对于网络举报和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线索处置情况回复举报人。

2、围绕作风建设新要求,狠抓作风建设,突出严格自律不放松。

2015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强调指出“综合运用教育、警示、挽救、惩治方式,强化日常工作管理。要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去年以来,该院党组针对少数干警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态度不严谨,存在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和个别庭室管理不严,司法礼仪、庭审现场不严肃等问题,党组敢于“亮剑”。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带班,纪检监察、政治处、办公室、法警队、审管办及党员干部代表参入的督查工作专班,对机关安保、环境卫生、人员到岗、庭审现场、司法礼仪、车辆停放、值班情况等七项内容进行督办检查,每周一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院。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分管院长进行诫勉谈话,逾期不改正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元至七月份,共下发督查通报29期,通报批评单位及个人95人次(主要包括人员在岗、会议纪律、各团队庭审现场等),诫勉谈话4人次。通过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规范了立案、信访接待、庭审执行等,党员干警遵章守纪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该院通过深入开展纪律“六查”活动,较好地解决了规章制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出现,全院逐步形成了狠抓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新常态。今年四月份,该院党组依照孝组文【2016】19号文件精神,公开、公平、公正地展开了清理规范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核实、审查177名干部职工自查填报的相关内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准确甄别认定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对个别干警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给予提醒、诫勉谈话,明确指出其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责令其4月30日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并到市清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延伸廉政监督新触角,齐抓共管,内外结合严密对接不放松

2013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八小时以外加强对干警监督的有效形式,以家庭、亲情为基础,以反腐倡廉为导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2015年5月7日,部分干警家属到安陆市看守所监区内部,参观了在押人员的生活、劳动、学习等场所,现场以身说法,使全体家属受到了深刻教育。2016年5月,该院在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中,利用微博、微信向党员家属发送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112份,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当好廉政贤内助”活动,鼓励家庭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清廉家风。以亲情寄语激励干警以德为先,勤奋敬业,诚信做人,谨慎选择朋友圈,自觉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紧扣“常“字,健全长效监督新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就会滋生腐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2015年在完善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预防措施》、《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干部述廉办法》、《案件回访制度》等相关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全院干警的执法办案时时处在监督下,真正做到不敢为。今年结合司法改革新要求,制定下发了《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办法(试行)》,建立了执行工作约谈机制,按照“谁决定、谁负责”,“谁审判、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审判、执行行为,严肃了审判、执行纪律。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将责任制落实到个人,将责任感提升到最高处。使全院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及执行干警时时处在责任监督下,真正做到不能为。

1、转变观念,党风廉政建设常议。

2016年6月30日晚上八点半,该院4楼党组会议室依然灯火通明,这是该院每季度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定期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党组书记陈志坚首先对各党组成员记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点评,专题听取了纪检组长肖伯熙关于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全院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归纳,查找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逐级抓好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长远目标。

2、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常监督

今年4月份,该院组织专班,聘请孝感正和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诉讼费退费、兑现款发票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迅速督促庭室负责人整改。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院庭绿化工程、体能训练中心的招投标工作,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3、健立回访机制,回访问题常通报。

每月10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从已审(执)结归档的刑事、行政、民事、执行和诉前调解案件,从中抽取20%进行回访,每月30日前将回访情况反馈给各审判团队,督促其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进行再访,并做好相关笔录。每季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回访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全院,并与半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挂钩,从而进一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搭建和拓宽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渠道,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双满意、双提升”。

4、丰富谈话工作制度,廉政教育常提醒。

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和发现其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增强党员干警队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近两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反腐预警工作,将谈话制度作为对党员和干警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不断予以强化和完善,制定下发了《安陆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1)例行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度党组书记(院长)根据上级要求或工作需要,同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新入额法官、新提拔的中层正副职、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进行思想教育,上好“廉政第一课”;(3)廉政警示、提醒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及个别党员干警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警示、提醒谈话;(4)诫勉谈话制度。党组成员对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党员干警进行予以批评告诫,并督促其及时改正。(5)经常性思想交流谈话制度。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或在岗干警、职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其所属分管的院领导及各审判团队、庭室科负责人应主动约谈,交流思想认识,随时把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同时,院党组成员及各庭室科负责人,发现所分管的人员情绪出现波动,家庭出现变故或发生困难,应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后向院党组汇报。据统计,两年来共进行例行谈话 45人次,任前谈话89 人次,提醒谈话 45人次,诫勉谈话 16人次,排查苗头性问题 90个,倾向性问题 75个。从而有效筑牢党员干警拒腐防变根基,对全院反腐倡廉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同时,通过落实经常性思想交流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了129 位干警家庭困难情况,两年来共发放帮扶慰问金 43500 元,受到广大干警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