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判在线 > 办案札记

安陆法院烟店法庭速调纠纷保春耕

来源: 烟店法庭 时间: 2020-04-07 09:13 点击量: 780

烟店1.png

4月2日,烟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春耕时节,烟店法庭主动服务群众保农时,以高效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原告安陆市烟店镇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安陆市某合作社于2019年4月1日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书》,约定原告将该村197.53亩土地流转给被告用于泡桐树苗培育基地,期限为10年。按协议约定,被告应每年1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当年土地流转费11.8518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烟店某村委会及时将土地交付被告某合作社使用。被告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了 59259元,下欠59259元土地流转费一直拖欠未支付。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土地流转费59259元、违约金17777.7元、土地复垦费用59259元,共计136295.7 元。

因还是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李猛迅速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该涉农纠纷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想法与诉求。鉴于原、被告双方因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分歧,均无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考虑到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重要阶段,为避免造成当季种植的损失,李猛当即决定前往烟店某村委会,现场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4月2日下午调解现场,法官李猛耐心释法,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答应支付相关费用,并在4月18日前腾退土地,恢复到可以正常耕种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