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审判在线 > 办案札记

小 案 大 爱

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陪审侧记

时间: 2017-05-22 13:38 点击量: 588

2017年5月12日上午,我作为人民陪审员随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到安陆市辛榨乡胡姚村审理了被告人胡某、胡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IMG_3111.jpg

本案属于邻里矛盾引发的,两个为玩麻将发生争执,胡某推了胡某某的母亲冯某,致使其倒地背部受轻伤,胡某某见状和胡某互殴,致使胡某手部受轻伤。后经乡村干部调解,双方已达成了刑事和解,签订互不赔偿相互谅解协议。

在基层法院,故意伤害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达到30%以上,每年要办这类案件60多件。这个案件属于小且简单的案件,为什么法院要在万忙中组成巡回法庭到村审理呢?

10点整,烈日炎炎,气温达30多度,旁听席上坐有村民50多人,一切准备就绪,审判长陈小涛敲响了法槌。随着审理的进行,这个疑问慢慢得到了解答。胡某今年68岁,文盲,耳聋。审判长在查明了被告人身份和告知了诉讼权利时,胡某竟一问三不知,甚至不知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审理十分困难。审判长只好反复用通俗方言询问。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胡某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属实,胡某情绪激动地回答:“不是事实,我没有打人,是四个人打我,我受了伤。”否认案发现场六位目击证人一致证明他推倒冯某的证言。

面对缺乏法律知识的老年人胡某,审判长陈小涛和承办法官杨耀龙耐心解释:考虑到你年纪较大,听力不好,不适应法院审判庭的环境,今天我们特意组成了巡回法庭,到你的村里来审理,为你负责指定辩护律师,保护你的诉讼权利。请你配合我们的审判,同时起到法律宣传教育作用。

法庭审理到辩护阶段的时候,他又说不出什么,只是一味地说自己没有打人,在场的人都诬陷他。也提供不了其无罪的证据,总是强调自己受了伤。两位法官又对他解释说:你受了伤,你也是受害人,打你的人也是被告人,跟你一样受审。致人轻伤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刑事处理。你受的伤不能抵你打别人的罪,至于你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合议庭庭后会结合所有证据认真评判。

烈日下,两法官累得满头大汗,他们仍然坚持以案说法,不厌其烦,耐心同胡某交流。胡某的态度逐步好转,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认自己的态度恶劣源于被后辈打了心不服,气不顺。休庭后,旁听的村民们纷纷表示两位法官给他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教育课。

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认真办好每一件刑事案件,特别重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他们的辩解和辩护,反复审查全部证据,公正评判罪与非罪。从今天办理的这一件小案中折射出他们对法律的无比敬畏,对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认真负责,对审判事业的极度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