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治客户端 时间:2016/9/6 11:28:18
(董志新)安陆市府城办事处碧涢路邓某在安陆某酒店就餐,从该酒店西侧门出门准备回家,门口右腿不幸骨折。29日,邓某在安陆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团队领取了18000元的赔偿费用,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件案件告戒人们:酒店违反保障义务赔偿没商量。
6月21日17时许,原告邓某在被告朱某经营的安陆市某酒店吃完晚餐后,从该酒店西侧门出门准备回家,因酒店西侧门距地面较高,被告放了一个水泥墩垫脚方便进出,原告出门时不慎右腿卡在酒店墙体和水泥墩之间缝隙中,导致原告倒地后右腿受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安陆市普爱医院住院治疗16天,用去医疗费20366.99元。故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余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朱某自愿赔偿原告邓某损失18000元。当庭一次性付清,超过部分,原告邓某自愿放弃。
时间:2016/9/6 1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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