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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伤心的泪不要再流

时间: 2017-06-08 16:38 点击量: 555

在调解杨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杨某多次流泪。面对当事人悲伤的泪水,我的心一次又一次被触痛。

被告周某因为做生意需周转资金,于1993年初向原告杨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当时约定月利率2.4%并承诺于19936月底还款。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要无果。之后原告的借条遗失,但没有放弃找被告还款,被告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原告是下岗职工,现在年近七旬,身患多种疾病,靠微薄打工收入买了最低养老保险艰难度日,没有栖身之所……杨某一边介绍借款经过,一边流泪,几次哽咽无语。

我看着她的起诉材料、2015910日她向社区反映情况请求解决的申请书、安陆市南大社区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以及2015113日安陆市府城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原、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一份份材料,写满一个风烛残年老人生活的困苦和讨债的艰辛之路。

30000元,25年。借款的数额在今天看来也许很平凡,但是在25年漫长的时间里,它却已经不只是一个数字,而是一种伤痛,甚至是绝望。

杨某请求被告偿还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当时约定计算)。被告周某表示,借钱的事我不否认,当时和原告是同事,合伙做生意亏了,钱没收回。我现在还款的确困难,先想办法找亲友借钱把本金还了,其余的钱另外想办法。

杨某再次流下泪水。你现在住着别墅,我却无处安身。三万元当时可以在武汉买一套小房子,如果不是你长期不还钱,我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杨某伤心地诉说着。

看到周某有还钱的诚意,我分头做双方的工作。第一步确定标的额,第二步确定还款方式。我反复做被告的工作,你们曾经是同事和生意伙伴,因为信任原告才会借钱。30000元在当时不是小数目,因为长时间未还款给原告造成生活艰难和精神上的痛苦,对原告要给予理解和同情。同时做原告的工作,被告现在还款的确困难,一是在偿还标的上适当让步,二是在还款时间上给予一点宽限。通过法、理、情多方面耐心做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走出立案庭之前,被告主动与我握手,并说:谢谢! 原告眼含泪花:20多年的欠债,今天终于得到解决。真的感谢法院!

愿伤心的泪不要再流。作为一名法官,这是我对司法公正的确信,更是对当事人的庄严承诺。